学院公告
关于参加第十七届工银融e联“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供稿: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日期:2021/03/30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贡献青春力量,结合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部署、我省大学生创新实际工作和第十七届工银融e联“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4月7日
二、参赛对象
我校已经正式注册的各年级本、专科生
三、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可包含已被采用的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作品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第十七届工银融e联“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附件1)。
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二)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照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省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各学院申报暂不需要高级职称推荐)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设立作品自查环节。各学院申报作品,在入围校级报送作品后,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作品,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视情况严重取消各学院参加挑战杯比赛资格。
五、比赛形式
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创新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成,并委派专人成立评审会,在纪委监督下,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评审,确定40件作品上报省赛,并通过校内网、告示栏等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
1.校级比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及奖品。
2.获得省级比赛奖项的,将根据黑工院发〔2020〕2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方案,给予现金奖励。
七、工作要求
参赛项目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参赛的附件1电子稿于4月7日前,发送至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姜楠楠OA邮箱。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1.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联系人:彭海滨 姜楠楠
电 话:0467-2395157
2.团委工作部
联系人:张新新
电 话:0467-2395296
九、各学院参赛最低报名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贡献青春力量,结合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部署、我省大学生创新实际工作和第十七届工银融e联“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4月7日
二、参赛对象
我校已经正式注册的各年级本、专科生
三、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可包含已被采用的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作品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第十七届工银融e联“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附件1)。
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二)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照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省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各学院申报暂不需要高级职称推荐)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设立作品自查环节。各学院申报作品,在入围校级报送作品后,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作品,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视情况严重取消各学院参加挑战杯比赛资格。
五、比赛形式
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创新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成,并委派专人成立评审会,在纪委监督下,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评审,确定40件作品上报省赛,并通过校内网、告示栏等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
1.校级比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及奖品。
2.获得省级比赛奖项的,将根据黑工院发〔2020〕2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方案,给予现金奖励。
七、工作要求
参赛项目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参赛的附件1电子稿于4月7日前,发送至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姜楠楠OA邮箱。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1.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联系人:彭海滨 姜楠楠
电 话:0467-2395157
2.团委工作部
联系人:张新新
电 话:0467-2395296
九、各学院参赛最低报名数
各学院 | 报名数(个)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环艺与建筑工程学院 | 8 |
现代制造工程学院 | 4 |
资源工程学院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国际教育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人文与师范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2 |
合计 | 40 |
校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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