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黑龙江工业学院第七届创业活动月实施方案
供稿:经济与管理学院 日期:2020/11/20 浏览:
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弘扬创业理念,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集中展现黑龙江工业学院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和大学生创业者的精神风貌,为龙江四煤城发展加油助力,全面服务地方区域发展。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黑龙江工业学院“第七届创业活动月”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2月16日
二、活动主题
抱团取暖 助力电商
三、活动内容
1.直播电商带货体验节
时间:12月5日—11日
地点:大学生创业园
邀请鸡西市知名网络公司和其他传媒企业,入校开展电商直播培训,对学校特色文创产品和其他产品进行直播带货销售,并鼓励学生宣传家乡特色产品和文化特色,培养教育学生爱党、爱校、爱家乡,全面掀起电商直播热潮(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四煤城”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征文大赛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面向“四煤城”高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征文比赛,内容可以是学生自己(身边)的创业故事、创业梦想以及对创业的所思所想,体现创业学生的创业历程、成长经过,分享创业感悟等。作品要求须原创,体裁不限,字数以1500—3000字为佳。要求均以电子稿(PDF格式)上交(具体方案详见附件2)。
责任部门: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3.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2月5日
地点:综合楼报告厅
进一步培养学校青年学生的创业精神,切实帮扶有需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通过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以榜样作用,引领和带动更多有志之士创业(具体细则详见附件3)。
责任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团委
4.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表彰大会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地点:综合楼报告厅
表彰2020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优秀学院、先进个人和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成绩的优秀创业团队。通过表彰,激励广大师生干事创业、创新发展的热情。
责任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四、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学生创业活动月系列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以“素质提升工程”、“服务优化工程”和“文化培育工程”为主线的就业创业三项工程,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1.自主举办一次创业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创业典型专题讲座、创业政策交流会等形式,宣传创业政策,营造创业氛围。
2.自主举办一次创业能力提升活动。通过素质拓展、创业模拟、电影展播与研讨、创业竞赛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
3.自主举办一次创业调研实践活动。对学院学生创业状况进行调查、梳理,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案,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各项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总结,及时将相关材料及总结报告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姜楠楠OA邮箱。
黑龙江工业学院直播电商带货体验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供打造“直播电商之都”所需的高校智力支持,拓宽学校文化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引导学生树立爱党、爱校、爱家乡的理念,同时借助网络直播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模式,发动校友力量助力学校创新创业发展,定于12月5日-11日在大学生创业园举办黑龙江工业学院直播电商带货体验节,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11日 大学生创业园
二、活动主题
电商助力创新创业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集中展示和宣传校内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各类产品,并鼓励在校学生为家乡代言,通过校内平台展销、线上直播带货介绍等方式,销售家乡特色产品,体验创业实践。
(一)特色产品产销活动
1.时间安排:12月5日-11日
2.活动地点:大学生创业园
3.活动内容:
(1)家乡特产展示区。为每位创业实践学生提供1平方米展示台,销售家乡特色产品。
(2)校园文创产品销售区。为创业团队提供标准销售区域,销售版画、漆画、铝箔画等特色文创产品。
(二)电商系列直播活动
1.时间安排:12月5日-11日
2.活动地点:大学生创业园(直播电商共享基地)
3.活动内容:
邀请校内外直播网红,利用直播电商共享基地,搭建直播平台,每天一小时,每个创业团队(每个人)10分钟,依托抖音直播平台,宣传介绍团队产品或家乡特色产品。
(三)电商人才沙龙活动
1.时间安排:12月10日
2.活动地点:大学生创业园
3.活动内容:
依托初步遴选的20名校内直播电商大学生,邀请鸡西橘子网络科技公司、校内新媒体专家等开展电商人才沙龙活动,搭建电商人才交流平台,培养具有黑龙江工业学院特色的电商人才。
四、具体流程
1.找寻产品
2020年12月1日前,在校学生找寻代表家乡特色的产品,包括食品、艺术品、文创产品等,选择特色产品在学校进行宣传和展示销售。
2.现场展示
2020年12月5日-11日,学生在大学生创业园固定区域,通过线下展销和直播宣传等方式,体验创业,感悟创业。
3.集中表彰
对积极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完成相应实践的学生给予创新学分1学分和劳动教育0.5学分。
(1)创新学分1学分
积极参与电商直播带货宣传,突出介绍学校文创产品和家乡特色产品,了解掌握了直播带货的话术和流程,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给予创新学分1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初审,教务处终审)
(2)劳动教育0.5学分
在大学生创业园开展线下创业实践体验2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给予劳动教育0.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初审,学生处终审)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指导学生参与创业实践体验活动,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参加活动名单。
2.各学院请于11月27日报送直播电商带货体验节参加人员名单。
联系人:姜楠楠 0467-2395157
“四煤城”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征文大赛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龙东地区四煤城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四煤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弘扬双创青春正能量,加大“四煤城”高校师生对创新创业大赛的参与度,拟举办“我身边创新创业的故事”“四煤城”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征文大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工业学院
承办单位: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七台河职业学院、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活动主题
我身边创新创业的故事
三、参赛对象
“四煤城”高校在校大学生
四、大赛日程
1.报名及提交作品
2020年11月16日-12月1日
2.网络投票
2020年12月1日-5日
3.专家评审
2020年12月6日-10日
4.奖项颁布
2020年12月11日
五、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没有知识产权纠纷。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及反动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2.作品内容需是学生自己(身边)的创新创业故事、创业梦想以及对创业的所思所想,体现创业学生的创业历程、成长经过,分享创业感悟等。鼓励选题围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展开,紧扣活动主题,真实记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背后的感人故事。
3.征文题目不限,体裁不限(诗歌除外),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传递正能量。提倡文风平实,字数1500-3000字。
4.征文格式要求:题目,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单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2.5cm;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三级标题,仿宋-GB2312三号,加粗。
5.所有作品均附上选手个人信息(姓名+学校+手机号+邮箱),并提交个人生活照一张。作品文件请命名为“姓名+学校+作品名称”。
6.所有作品请以文件压缩包格式(其中文档以PDF格式、照片以JPG格式)于2020年12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cyxy5157@163.com。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个人发放证书和精美奖品。
七、活动联系人
黑龙江工业学院团委工作部 张新新 0467-2395296
黑龙江工业学院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姜楠楠 0467-2395157
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科学创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现决定评选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年级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2月5日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科学就业创业能力。
(二)“创新创业之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具有公开发表的创新创业论文、文学作品等。
3.在校期间积极开展创业,并取得一定收益的;
4.在校期间,有研制或转让的科技成果(产品、软件、课件等)、发明创造(商标、设计、专利等)。
5.具有参与并完成老师的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或学生个人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对集体项目或成果限贡献突出的前两位成员申报。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学院推荐的方式,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并撰写事迹材料,于12月1日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上交所在学院。
2.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限推荐1-2名优秀学生,请务于12月5日前将推荐学生的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姜楠楠OA邮箱,纸质版汇总至创新创业学院姜楠楠处。
3.评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表彰。公布获选名单并进行表彰。
五、荣誉奖励
评选“创新创业之星”1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学生,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评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生的典型事迹,掀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
3.各学院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各学院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力求把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优秀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典型事迹材料写作要求
一、文章体裁以记叙文为主,应有真情实感,原创性、可读性、针对性、感染力强,不能写成事迹汇报材料。
二、以第一人称进行撰写,正文字数为2000字以上4000字以内,字体采用四号仿宋国标、单倍行距。
三、材料包括标题、作者简介、作者寄语、正文、联系方式、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或教师)点评内容六个部分:
1.标题:根据文章内容自拟标题,并在标题下方署上姓名。为增强可读性,建议使用单标题或“主副标题”;
2.在姓名下方、正文上方附上1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学院、专业、年份、学历层次(如环艺与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职务、取得的主要奖项、所创办的企业等〕、作者寄语(写给学弟学妹的话,最好不超过50字),创新创业者写清创业经历;
3.正文行文流畅,逻辑关系清晰,层次分明,质量较高。可写大学创业经历、奋斗经历、求职经历、求职感悟和建议等内容。文中可使用小标题。建议作者根据自身特点突出重点,写出特色,吸引读者;
4.在正文最后写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5.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或指导教师及辅导员)的点评内容为150字内,四号楷体,单倍行距。主要是结合正文内容进行有侧重性的点评,并在右下端标明点评人单位和姓名。
6.除文章外,还应附上1张四寸近期生活照片,图片清晰,大小为500K左右(以个人名字命名,以jpg格式独立保存后与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一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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