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2021年黑龙江工业学院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供稿:教务处 日期:2020/11/03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现将我校考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工业学院报考点受理报名范围:
(一)本报考点受理范围
1.应届考生:黑龙江工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考生:
(1)户籍所在地为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往届生;
(2)户籍所在地不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但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鸡西市、七台河市的往届生。
(二)以下情况不属于本考点受理范围:
鸡西市和七台河市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须选择鸡西市招生考试院考点。
特别提醒:非本考点受理范围考生报考本考点的,一律不予确认。
二、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安排
(一)网上确认
1.2020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3. 咨询电话:0467-2395193,0467-2395746
(二)现场确认
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需要携带原始材料到黑龙江工业学院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配合学校防疫需要,走指定路线。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8:30-11:30,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东校区实训楼1楼(具体位置见现场导引标志)。
特别提醒:所有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生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图像采集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
(四)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四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五)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户籍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3.学历认证未通过的往届生(个别老毕业证书及军校毕业证)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地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①人事部门工作证明 (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式参保缴费证明 (盖社保部门公章)。
5.户籍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成绩单。(2)①人事部门工作证明 (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式参保缴费证明 (盖社保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再次审核。
一、黑龙江工业学院报考点受理报名范围:
(一)本报考点受理范围
1.应届考生:黑龙江工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考生:
(1)户籍所在地为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往届生;
(2)户籍所在地不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但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鸡西市、七台河市的往届生。
(二)以下情况不属于本考点受理范围:
鸡西市和七台河市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须选择鸡西市招生考试院考点。
特别提醒:非本考点受理范围考生报考本考点的,一律不予确认。
二、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安排
(一)网上确认
1.2020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3. 咨询电话:0467-2395193,0467-2395746
(二)现场确认
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需要携带原始材料到黑龙江工业学院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配合学校防疫需要,走指定路线。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8:30-11:30,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东校区实训楼1楼(具体位置见现场导引标志)。
特别提醒:所有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生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图像采集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
(五)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认证未通过的往届生(个别老毕业证书及军校毕业证)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地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①人事部门工作证明 (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式参保缴费证明 (盖社保部门公章)。
5.户籍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在鸡西市和七台河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成绩单。(2)①人事部门工作证明 (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正式参保缴费证明 (盖社保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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