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供稿:学生处 日期:2020/04/20 浏览:
一、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
二、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校风、校纪教育。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日常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规划,掌握全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入校教育、毕业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协调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工作的相应对策、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各学院、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和学生辅导员的选拔、培训、管理、指导、考核。
六、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判、协调解决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公寓消防演练等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重特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应对处置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咨询和危机干预,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八、负责开展日常教育、思想引领、讲坛论坛等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十、负责开展学生诚信、自强、感恩、履约教育。
十一、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判、协调解决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思政进公寓工作,用先进思想文化占领校园阵地;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校风、校纪教育。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日常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规划,掌握全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入校教育、毕业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协调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工作的相应对策、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各学院、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和学生辅导员的选拔、培训、管理、指导、考核。
六、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判、协调解决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公寓消防演练等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重特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应对处置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咨询和危机干预,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八、负责开展日常教育、思想引领、讲坛论坛等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十、负责开展学生诚信、自强、感恩、履约教育。
十一、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判、协调解决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思政进公寓工作,用先进思想文化占领校园阵地;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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