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第三十条、《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0年7月修订)第十节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经学校2021年1月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长期不在校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其中王一琛、孙桂杰两名学生地址、电话、邮件不详,邮寄信件无...
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第三十条、《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9月修订)第九节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经学校2020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祁彦庆等103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公告如下: 一、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7月29日 因祁彦庆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