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我校召开就业核查专项工作会议
供稿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文字: 摄影: 日期:2020/07/02 浏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号)文件要求,7月1日上午,在东校区综合楼二楼综合报告厅召开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核查专项工作会议。副校长杨永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杜健、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管办主任和新任辅导员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杨永清首先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当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通报(第9号)》文件精神,针对我校前一阶段的就业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对下一步就业工作和就业核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按照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和就业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二是要把就业工作做实,虽然今年就业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更要以一名高校就业工作人员的初心和使命要求自己,克服困难帮助我们的学生顺利就业。三是要变“危”为“机”,把不利的因素转变为有利的因素,把现在就业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工作机制,长期保持下去。
杜健针对我校现阶段就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特别强调一定要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保持我校就业工作的总体稳定,在提升就业率的同时,要保证就业状况的真实有效,对出现就业率造假,毕业生被就业情况的学院,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追责问责。
王春野详细解读了《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各种就业形式和统计分类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读,对我校近期报送灵活就业数据所需材料进行了业务说明,对今后一段时期各学院的就业数据申报和核查提出具体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王春野详细解读了《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各种就业形式和统计分类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读,对我校近期报送灵活就业数据所需材料进行了业务说明,对今后一段时期各学院的就业数据申报和核查提出具体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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