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黑工院学字〔2020〕66号
供稿:经济与管理学院 日期:2020/10/1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2.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此类学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5〕3号)文件规定,可在复学时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3.学生在某专业(类)领域确有专长,转专业(类)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的;
4.学生因身体原因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类)继续学习的;
5.学生休学创业并做出突出成绩申请转专业(类)的。
(二)不予转专业标准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专业跨大类,如高考为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考生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的;
2.特殊形式录取(单招录取、专升本、三校生);
3.按大类招生且未完成专业分流,申请转入其他非大类分流专业的;
4.在校期间已完成一次转专业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6.因考试违纪或其他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7.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8.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它情况。
(三)转专业实施审批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转出;
2.学生通过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拟转入学院同意转入。
二、转专业程序
1.有转专业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电子打印;
2.转出学院签署意见;
3.转入学院签署意见;
4.教务处、学生处复审,合格后签署意见;
5.学校终审研究,制发文件;
6. 学生处依据文件进行学籍变更;教务处依据文件进行教务系统班级调整。
三、工作要求
1.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费及相关费用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2.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时间为10月12日—22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转出学院于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时对其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查;转入学院于10月27日前完成拟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4.转入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黑龙江工业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纸介稿报送至西校区C123室,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生处沙晓瑞OA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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